招标公告名称: | 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监理)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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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E1300000915502392A01C01 |
招标内容: | |
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监理)三、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邑县供热改造项目(监理)三、四标段 已由 高邑县行政审批局 以 高审批【2024】42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 ,出资比例为 政府100% ,招标人为 高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2.1建设地点:集中式地源热泵分别位于体育公园和热力公司院内,污水源热泵位于现状污水处理厂内,分布式热泵供热站和热力站改造位于居民小区或机关单位内。2.2.2建设规模:在拟建的体育公园内建设一座地源热泵供热站;在现状污水处理厂新建一座污水源热泵供热站;在31个公服单位、小区内建设分布式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机组,并配套建设供热管网;供热管网及热力站改造共涉及15个小区单位,供热面积约57.0万平方米,热力站扩容改造9座,二次网新建21800米,楼道立管新建12580米;购置安装300套室温采集器及1184套烟道净化器;在现状热力公司院内新建一座供热应急仓储中心,用于存放设备管件、煤灰煤渣等。2.2.3标段划分:共四个标段。其中:三标段:空气源热泵站、地源热泵站、热力公司热泵站、污水源热泵站;四标段:体育公园热泵机房、浅层井(含排管)、热力站扩容、二次网及立管改造工程(安装)设备购置,空气源热泵站、地源热泵站、热力公司热泵站、污水源热泵站设备购置。 2.2.4最高限价:三标段:21万元;四标段:26万元。2.2.5质量标准:合格。2.2.6监理服务周期: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保修期结束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9-25 00:00 至 2025-09-30 23:59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10-17 08:45: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系统上传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本项目为远程异地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 (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 CA 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 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3)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进入登录页面,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后,点击【登录】即可进入系统(也可使用 CA 登录)。跳转到新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按照《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4)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新工程-投标文件编制工具 7.8.5046.24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 CA 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 CA 驱动电话:0311-88033772。 (5)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 CA 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使用 CA 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新平台驱动、投标文件编制工具及操作手册》。 (6)招标文件中新工程建设平台与原工程建设平台描述不一致的地方请联系市公共资源技术,技术支持电话:0311-89868327。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 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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