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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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崇信县人民法院新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公开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5-09-02 14: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5-09-05 17:0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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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崇信县人民法院新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001 | JLX-2025-036 | 工程-施工 | 304011.56(元) |
公告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崇信县人民法院新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已由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甘高法[2025]85号批复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申请财政资金、自筹,项目业主为崇信县人民法院,现委托甘肃嘉丽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前来响应。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编号:JLX-2025-036
2.项目名称:崇信县人民法院新窑人民法庭维修改造项目
3.建设地点及建设内容:
建设地点:崇信县新窑镇赤城街道
建设内容:内墙面、天棚乳胶漆涂饰及天棚吊顶,审判庭背景墙及法台维修;一楼大厅入口感应门更换;室外围墙及大门维修;室内照明灯具、弱电线路更换;空气能热泵机组更换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4.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具体开工日期以施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5.报价方式:一次性报价(投标报价包括所有费用),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304011.56元,投标报价高于控制价的按废标处理。
6.质量标准:按照国家相关工程质量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7.招标内容:招标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内容。
8.标段划分:本工程共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各项证件齐全合法,且在设备、人员、资金、社会信誉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2.人员要求:
1)建造师1人,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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