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能源托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7月2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部署,根据《关于在全省公共机构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的实施意见(辽公节组[2021]1号)》、《关于印发十四五辽宁省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规划的通知(辽机管[2021]75号)》、《沈阳市开展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促进公共机构在实现国家双碳远景目标过程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针对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实际能耗情况,结合第三方能源审计机构意见,拟以能源托管的方式开展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的综合节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财政资金投入。 目前,本项目已经能源审计机构对技术方案、成本投入、基准能耗、预计节能量进行评估,经相关管理部门确认,并由沈阳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备案,确定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试点项目。 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位于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260号,为原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旧址,始建于1937年4月1日,1948年11月开始至2015年11月,一直作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楼。1997年,将1号楼(原政府主楼)加层,由原来3层增加到5层。2006年,建设2号楼(原市长楼),2007年建设3号楼、4号楼(综合楼),2017年新建便民服务大厅和地下停车场,旧楼改造1号楼和2号楼,2号楼1-3层作为涉企服务审批大厅,其他楼层及房间为办公室、会议室、便民服务设施等。总用地面积43000m2,总建筑面积51669.77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50110.5m2,地下建筑面积(地下停车场)1559.27m2。 沈阳市市民服务中心消耗的能源种类有电力、天然气、热力(市政采暖)和水。2023年单位消耗电力3008550kWh,电力单价0.69元/kWh;消耗天然气72708m3,天然气3.63元/m3;消耗水61106m3,水单价5.25元/m3。热力(市政采暖)、光伏发电不在托管范围内。 由中标单位自行出资建议按以下节能改造方案进行综合节能改造,包括但不限于:照明节能改造,制冷机房智能控制系统改造,智能节能温控系统改造及生活热水系统改造等,本项目的设备购置、安装、系统改造等相关工作及费用均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设备安装改造需由中标单位或中标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安装改造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执行,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安全行业及辽宁省现行有关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照明节能改造:根据楼内实际情况,对不节能的灯具更换为LED节能型灯具。 (2)制冷机房智能控制系统:提升冷冻站制冷效率,实现自动化控制,实现制冷系统节能。 (3)智能节能温控系统:空调末端安装传感器及控制系统,设置定时开关、集中控制。 (4)生活热水系统:根据实际使用状况,将燃气锅炉更换为空气源热泵提供生活热水。 具体设备明细、技术要求参考详见下表。 (1)照明节能改造: 更换LED射灯、LED筒灯、LED日光灯及LED吸顶灯等,根据楼内实际情况进行更换,更换灯具数量不少于500个。 (2)制冷机房智能控制系统 (3)智能节能温控系统 (4)生活热水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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