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学生公寓64号楼集中供热水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学生公寓64号楼集中供热水系统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192号山海大厦南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7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XZB-2025056
项目名称: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学生公寓64号楼集中供热水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招标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限 | 每吨标准热水向学生售价单价最高限价(元/吨) | 主要内容及要求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福州大学旗山校区生活区学生公寓64号楼集中供热水系统运营服务项目 | 10年 | 30 | 中标人须全面负责本项目集中供热水系统的日常运营管理、维修保养及设备更换工作,相关责任与费用均由中标人独立承担。具体包括:招标人建设的空气源热泵机组、水泵、水电线路管网、淋浴终端(含花洒、混合阀、软管等)等设备设施,以及系统供电总表、进水总表、智能水控机、水控机集中电源、集中供热水控制系统、热水收费管理系统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的合同义务履行完毕。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在投标文件中可不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证明文件、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6月27日至2025年7月4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方兴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鼓屏路
文章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