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采联合(北京)招标有限公司受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委托,对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交银大厦中央空调机组维保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1、招标编号:FUTC-2025-B058
2、项目名称: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交银大厦中央空调机组维保项目
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4、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选取一家中标人,为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提供交银大厦中央空调机组维保服务。
服务内容:4台离心机组全年维护保养(包含材料)、3台螺杆机组全年维护保养(包含材料)、2台涡旋风冷热泵机组全年维护保养(包含材料)。
服务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合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项目维保最高限价(含税):16.2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一般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非企业性单位提供相应的有效登记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当前未被列入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指被交银企业管理服务(上海)有限公司作禁用或退库处理的供应商名单)(提供承诺函)。
3)投标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标需要,在评标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提供承诺函)。
4)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5)投标人须承诺,招标人在其本国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6)投标人不将本项目招标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提供承诺函)。
7)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提供承诺函)。
8)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二)特别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上海冷冻空调安装维修企业能力A级(提供上海冷冻空调安装维修企业能力A级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Carrier(开利)品牌经销商证书(提供Carrier(开利)品牌经销商证书) 。
3)投标人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以上是对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证明文件。
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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