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空调设备暂估价01批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空调设备暂估价01批次采购项目(第三次) (项目名称)已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四川省人民政府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民航函【2019】2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 建设资金来自 民航发展基金,部分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冷水机组、热泵机组 (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中国民用航空局、四川省人民政府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民航函【2019】28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良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2.2交货期:计划排产及供货日期(A-01地块、B-01地块1-1标段、B-01地块1-2标段、B-02地块):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计划排产及供货日期。
2.3质量要求:满足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质量要求。
2.4招标范围:民航科技创新示范区一期工程A-01、B-01、B-02地块施工总承包项目范围内冷水机组、热泵机组采购。
2.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国际空港新城。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或代理商(2)若为代理商参与投标,须具备满足本要求的制造企业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冷水机组、热泵机组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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